勞基法修法過程爭議不斷,去 (106) 年12月23日,更有許多反對修法的民眾、團體,在總統府周圍遊行抗議。但遭北市府警方包圍,甚至連在場的律師都難逃包圍,最後諸多人員遭警方帶離現場「丟包」。婦女新知基金會今 (30) 日呼籲,監察院應調查當天勞基法遊行警方抓捕民眾及律師事件。

婦女新知會指出,在集會遊行場合,警方慣用把參與集會遊行者抓上車並載到偏遠處的做法,俗稱「丟包」,非但沒有法源依據,更涉及違法限制自由。此次,行政院、內政部、台北市事後竟均紛紛表態警察執法並無不當之處,內政部長葉俊榮更表示這是警察的「菩薩心」,變相鼓勵日後警方使用違法措施,公然違背法治國之原則,實為不當。

新知會另指出,本次的丟包事件,警方甚至在現場對「已表明身分及身披律師袍之律師」進行抓捕,阻礙律師對抗爭民眾提供法律協助,已嚴重侵害律師工作保障人權之本質。

新知會強調,丟包事件究其根本,《集會遊行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立法缺失、警察教育的不足,以及司法單位對於違法行徑的縱容,造就今日警方違法執勤的亂象。並提出五項要求:

一、   執政黨應履行承諾,廢除《集會遊行法》。
二、   修正《警察職權行使法》,除第27條、第28條的概括授權規定應被修正,嚴格化拘束人身自由與限制行動自由之要件外,亦應增訂律師協助權、民眾蒐證權及媒體採訪權之條文。
三、   內政部與警政署應負起改革警察教育之責,落實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之觀念,以及性別意識。
四、   警方應公布執法標準作業程序(SOP),並依學者專家之意見進行修正。
五、   司法單位應依循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不應再次縱容行政單位的違法行徑。

婦女新知會指出,在集會遊行場合,警方慣用把參與集會遊行者抓上車並載到偏遠處的做法,俗稱「丟包」,非但沒有法源依據,更涉及違法限制自由。此次,行政院、內政部、台北市事後竟均紛紛表態警察執法並無不當之處,內政部長葉俊榮更表示這是警察的「菩薩心」,變相鼓勵日後警方使用違法措施,公然違背法治國之原則,實為不當。   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