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鄭文燦今(29)日上午前往八德區福興宮前廣場,視察八德區大庄段224、225地號市有土地,鄭文燦表示,考量位於該處市有土地的福興宮具有集會等公益功能,將以支付使用補償金方式續用,金額以土地神像坐落位置面積計算,102至106年共須支付650元,未來福興宮將續留原處,能合法租用、申請水電,讓民眾信仰和集會能夠更方便。兼顧里民信仰與集會功能。

鄭文燦指出,八德區大庄段224、225地號市有土地,原本由大昌里民江政雄先生以其子江承諺先生之名義捐贈做為里民集會所使用,但捐贈時土地上已建有土地公廟福興宮。桃市府考量八德福興宮亦具里民集會使用功能,且為公益使用,符合《桃園市寺廟使用市有土地處理要點》,桃市府也另於八德衛生所舊址,規劃原址拆除並興建大昌里和大順里聯合市民活動中心,提供桃園市民更多集會空間。

鄭文燦說,桃園市也將利用位於八德麻園的舊衛生所,進行舊址拆除重建,興建大昌里和大順里聯合市民活動中心及社區巷弄長照站;位於大湳營區的保一總隊已遷隊,16公頃的舊址將發展為「大湳森林公園」,內部將設置兒童玩具圖書館,並設置市民集會所與日照中心,讓舊有營舍獲得充分利用。

鄭文燦表示,將以支付使用補償金方式續用土地,兼顧里民信仰與集會功能。   圖:桃園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