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6)日修正「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8條草案,依行政程序法於60天前預告上網,202381日後軍訓教官將全面退出校園。

教育部說明指出,因立法院於2013年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附帶決議,軍訓教官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之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應與國防部會商於8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

原前辦法第8條規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師資不足時,得由全民國教人員培訓合格之軍訓教官擔任。因此賦予了教官進入校園的依據。修正後條文內容,則將202381日訂為落日條款。這個落日條款,比起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的8年晚了2年。

而為提前儲備適量師資,自201981日起,全民國防教育人員,也增列得由經教育部全民國防教育科教師培訓合格並領有該科教師證書者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