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將在131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支持或反對與內政部簽訂行政契約正極力動員。婦聯會主委雷倩在臉書以「圍城」形容她現在的心情。反對派則主張這屬於人團法重大事項,除了要1/2代表出席、2/3通過外,也要求要記名表決。

婦聯會將於131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就與內政部簽訂行政契約提起表決。不過,兩派除了相互動員外,表決的方式也備受關注。

主委雷倩在臉書表示,「黨產會開鍘在即,堅守圍城」,下週三的臨時會員大會山雨欲來,結果難以預料。黨產會發言人126下午明確指出如131行政契約未過,黨產會將以最快速度立刻召開臨時委員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財產未經許可不得動用。黨產會強調,一旦認定為附隨組織,婦聯會名下的財產將禁止處分及凍結,其他各基金會也會立案追查,列入下一階段調查重點。

雷倩說,這是她自從1026日進入有如圍城的婦聯會以來,最擔心的一次。「於是,我趕回會裡召集全體同仁說明最新發展,並請求大家無論形勢如何險峻,守城的我們一定要以最專業、最符合婦聯會格調的表現,開好下週三的臨時會員大會。如果最終的結果是被認定為附隨組織,面臨財產凍結、會務停擺、甚至被解散的命運,我也會盡全力保護同仁,請大家務必一同站立到最後一刻!」

而反對簽署婦聯會委員、前立委潘維剛則主張,與內政部簽訂行政契約,根據人民團體法第27規定,屬於財產之處分、團體之解散重大事項,須經會員1/2出席、2/3同意始得有效。

潘維剛表示,婦聯會組織章程也規定,如果要修改章程須經1/2出席,2/3通過,其餘未規定者依相關法令。也就是必須依照人團法規定行事。

潘維剛也表示,婦聯會發出的開會通知有瑕疵,僅以一般提案處理表示,對於本會與內政部、黨產會簽訂行政契約,簽約後應辦理之事項,提請通過。提案單位本會常委會,說明詳如附件」,並沒有列為重大議案,「附件」也是空的,並沒有寄上。因此,會員代表並不瞭解討論的真正內容;甚至上次會內說明會,也僅將內容寫在黑板上,文本還不願意給委員。

婦聯會會員代表74人,潘維剛表示,他們鼓勵所有代表出席,至於是否有掌握1/3否決實力,她不願意講白,僅說希望大家多關注。但她也主張記名表決,讓贊成、反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至於雷倩以「圍城」說明她的心情,潘維剛則,去年1222日她自己也到內政部開會,部長葉俊榮也是威脅要簽行政契約。但政府應該依法行政,不能用這種恐嚇、要脅;辜嚴倬雲也「士可殺不可辱」,決定不簽;24日選出的新主委卻立刻要跟人家簽。今天代表的婦女志節,希望婦女而免於恐懼,但有人認為這是老弱婦孺大宅門就可用北洋軍閥、洋槍洋砲打破,把她的錢財拿走嗎,這還是法治國家嗎?她不知道為什麼婦聯會的主委不能捍衛婦聯會的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