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花費逾千萬修繕行政院長賴清德將入住的金華官邸,但總預算尚在立法院審查、並未通過,外界質疑是否存在違反預算法的問題。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澄清指出,依預算法第54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的規定,向建築研究所104-107年之連續性公共建設計畫申請經費補助,依其規定程序辦理採購,並無任何違法之處。

徐國勇下午陪同賴清德出席嘉義市的「中央與地方落實前瞻基礎建設暨長期照顧業務座談會」前,接受訪問做了以上回答。

徐國勇說,根據預算法54條第一項相關規定,除了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如加薪案)以外,即使未獲立院審議通過,若屬<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 (建研所補助案係104-107年之連續性公共建設計畫)得在上年度執行數內核實動支。因此,金華官邸的修繕費用就是政院向建築研究所申請經費補助,皆依其規定程序辦理採購。

徐國勇再次強調,金華官邸於91年整修迄今已逾16年,空調效率不佳,屋頂隔熱防水破損老舊,造成多處嚴重漏水,急需進行一次性徹底整修改善,避免逐年局部修繕造成更大浪費,以利爾後行政院長因職務需要進駐,爰調整運用,向建築研究所申請107年度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劃經費,予以整修,本於節約原則,達成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