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2013年開槍擊斃黎姓竊盜嫌犯,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9)日上午一審判決無罪。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得知後,興奮莫名,親自前往向張景義道賀、慰勉,盼社會大眾能支持力挺警察人員依法使用槍械,才能防制不法,維護治安。

判決指出,黎男因在中和區拒絕盤查而開車撞倒警用機車後逃逸拒捕,被一路追捕至西門町,屬毀損公物的準現行犯,證據無從確認張景義是朝正在倒車駛離現場的黎男開槍,黎男駕車在人行道上疾駛,撞開阻車石才暫時停下,對民眾生命造成嚴重危害,張自然可視急迫性合理使用警槍。

台北市警局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嘉昌上午獲知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獲判無罪後,興奮莫名,在參加完市府會議後,立即驅車當面向同仁道賀並致上慰勉金,陳嘉昌感念員警因公涉訟多年,期間之壓力必定其苦無比,更感謝法官站在維護社會法益的高度,還予當事人公道。

陳嘉昌說,希望藉由這個案例,讓社會各界正視警察人員維護公共秩序的不易與艱困,員警在面臨各類治安狀況下,須秉持極大的勇氣冒險犯難,當下瞬間就要果決判斷及執法,甚為不易。希望社會大眾能支持力挺警察人員依法使用槍械,才能防制不法,維護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