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玉蔻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向法院提告。一審時,宣判周無罪,馬再提上訴。高等法院今 (9) 日宣判,周應賠償180萬,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周玉蔻日前在政論節目上,指稱馬英九「國民黨有收頂新魏家2億元政治獻金」,而後更指名道姓拿了「獻金」的人就是馬英九。對此,馬英九以不實誹謗向周提告。地院一審時,法院宣判周無罪,馬向上提告,高等法院則宣判周應賠償180萬,並登報道歉。

刑事部分,周玉蔻因散布文字誹謗罪二審被判拘役50天,已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