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明文收取礦石、水泥業政治獻金,卻宣稱「經手自張花冠縣長」,嘉義縣長張花冠今 (29) 日表示,陳明文收取政治獻金情事被揭露,乃是環團根據監察院之資料所揭發。然陳明文之所以依法向監察院申報,顯見這些政治獻金均以支票形式支付。換言之,支票受款人必為陳明文本人,且資金來源與流向更可查明。因此,直接以支票支付予陳明文之政治獻金,實在不需、也不可能、更無法「經手自張花冠縣長」。

張花冠呼籲,監察院資料歷歷在卷,期盼陳明文發言時慎重,切勿含沙射影。請陳明文專注回應環團質疑,別再打迷糊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