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今 (19) 日在議會二讀會時,關心台中市空汙防制基金附屬預算中的空汙防制計畫經費編列狀況,台中市政府表示,近3年預算編列支出均大於收入,全數合乎法規,用於治理空汙,106年市府編列7.02億元,107年編列6.07億元,預算編列減少近1億元,是由於106年已完成建置空氣汙染物PM2.5檢驗室、交通空氣汙染監測站及購置空氣汙染監測車等一次性建置項目,同時配合中央政策減少預算編列,因此107年無再編列相關經費。

環保局強調,市府運用空氣汙染防制基金的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口上,106年已完成購置3輛空氣汙染監測車、1座交通空氣汙染監測站及空氣汙染物PM2.5檢驗室等一次性建置項目已完成,合計4,812萬5,000元。

另外,107年減少編列移動汙染源經費1,900萬元,主要是配合環保署政策補助金額採逐年遞減,以及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新購低汙染車輛補助計畫因落日條款而減少編列;固定汙染源減少編列方面,由於107年部分業務科目異動轉移至逸散汙染源繼續執行,因此減少固定源編列約600萬元。

而編列8,000萬元的委辦費則是用於汙染防制、焚化廠操作相關等專業處理,與往年相同,跟清潔隊員再增加300人的工作性質完全不同,清潔隊員主要處理垃圾清運及道路清掃,沒有經費重複編列的問題。

環保局最後也強調,空氣汙染防制基金預算編列皆投入防制工作,絕非用在宣傳經費;而委辦經費則是用於委託專業廠商辦理汙染防制、焚化廠操作等高專業度的處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