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的朋友注意了!高雄市衛生局抽驗轄區內58間便當店便當及贈送飲品,其中就有10件大腸桿菌超標!其中7件便當及1漸冷泡茶複驗已合格,另外還有4件附贈飲品未通過標準,衛生局下令立刻下架並限期改善,若違反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00萬元以下罰鍰。

為保障外食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高雄市衛生局派員至便當店、快餐店、自助餐飲店等抽驗自製便當及餐盒共58件,並抽查餐飲店內販售之冷泡茶等飲料10件及免費提供飲品4件,檢驗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飲料加驗生菌數,今(12)天公布檢驗結果發現有7件便當及1冷泡茶初驗不合格,經限期改正再次抽驗已符合規定。另4件餐飲店附贈飲品初驗皆不符規定,已令同批產品下架,限期改善後將再派員抽驗,如仍不符規定,將依法處3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表示,食品若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之衛生標準,依同法第48條限期改正,屆時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而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檢驗結果如超標,顯示製程衛生、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因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習慣不良所致;食物置於常溫過久或不當保存,也容易滋生大量微生物。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便當時,應選擇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購買後儘量當餐食用完畢或低溫保存,更呼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販售時也應妥適保存與覆蓋,避免污染,且盛裝之容器具應加強清潔消毒,確保食品衛生。提供消費者自行取用或附贈於便當之飲品,雖為無償提供,仍應注意製作過程的衛生、保存條件及盛裝容器的清潔等,以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

高雄市衛生局人員至營業場所稽查抽驗。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衛生局派員至便當店、快餐店、自助餐飲店等抽驗自製便當及餐盒共58件。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目前還有4件餐飲店附贈飲品大腸桿菌超標。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本次高雄市衛生局抽驗不符規定名單。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