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在官網發布訊息稱,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第18屆中央政治局前委員、重慶市委前書記孫政才,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此前大陸媒體對孫政才的可能罪名臆測甚多,包括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貪汙罪等;然從今天最高檢發布僅涉嫌「受賄罪」看,罪名數量要比此前的貪瀆大老虎要少。

今年7月15日,新華社報導稱,中共中央日前決定,孫政才不再兼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陳敏爾任中共重慶市委委員、常委、書記。由於未說明去職原因,在中共政壇投下震撼彈。

至7月24日傍晚,新華社報導稱,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涉嫌嚴重違紀」,經中共中央決定,孫政才被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審查。

後在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舉行前,新華社於9月29日報導,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紀委「關於孫政才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國最高檢今天則在官網稱:「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第18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新華社29日的報導稱,孫政才嚴重踐踏黨的政治紀律、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選人用人唯親唯利、洩露組織秘密、利用職權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夥同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財物、官僚主義嚴重庸懶無為、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等。

不過,新華社29日當晚再發文稿,將「嚴重踐踏」一詞改為較緩和的「嚴重違反」;而孫政才「毫無理想信念」的政治定性,也改成「動搖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