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內重量級上市公司因跨足商場經營,在桃園機場公司內亦有承攬經營商場,據指出,該公司履約情況不佳,多次被機場公司聘任的外部學者專家評定為履約不合格 ,已達到違約的程度,但是此一上市公司,委任了由馬英九時代被外界封為皇牌大律師所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向交通部「陳情」,迫使機場公司踫到違約事項不敢處罰解約,目前還懸而未決,市場盛傳桃園機場公司,還被要求,必須以「營運績效良好」的理由優先續約。

國內知名之連鎖超商業龍頭上市公司,因旗下成立有商場事業部,結合了集團內之咖啡、甜點、烤雞等連鎖門市事業為基本成員,再對外招募可配合設櫃之廠商組成商場經營團隊,向車站、醫院、學校、宿舍、廠辦大樓等場所租用場地,開設美食商場。粗估全台目前有18處大型的美食商場經營中。

據機場公司內部員工爆料指出:此一上市公司在機場經營的美食廣場,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進行招商甄選作業得標,除了經營的美食商場之外,還必須進行公共服務的投資及維護等,機場公司也依法聘任外部的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每年都進行得標廠商履約情況的評鑑,但是該集團,卻是多次被評為不合格,已達到違約程度,機場公司依雙方所訂之合約內容,是應該採取斷然的解約處置。

目前經營的廠商則認為機場公司的要求過於苛刻,委任在馬英九時代的皇牌大律師所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向機場公司及交通部「陳情」。機場商場內盛傳,交通部出面「溝通」後,使結果出現大逆轉,不只是沒有達到違約的程度,還要以「營運績效良好」的理由優先續約,桃園機場公司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以致該案,目前懸而未決。

馬英九時代的皇牌大律師,對機場公司事務十分熟稔,曾受經營免稅商店業務的外商客戶免稅公司委託,公開向交通部要求開放在機場設置免稅店提貨處,交通部雖未有明確回應,但至今機場公司關於免稅商店招商說明會的書面資料中,仍有被市場戲稱為「皇牌大律師條款」的「本案保留市區免稅店提貨處招標權,未來將俟市區免稅商店設置之需求,再以公開招標方式委外經營。」可見影響力之大,改朝換代仍然不減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