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針對議員今 (29) 日於總質詢時提出的質疑再次強調,唐榮遊艇慶富造船所提的BOT案皆遭行政農委會及高市府海洋局駁回,絕無獨厚特定廠商,而審查唐榮提案之所以延遲是因牽涉主辦機關認定疑義及促參相關法令修正等原因。市府呼籲,討論應建立在事實之上,勿以政治操作、打擊市府團隊及產業界的士氣。

市府表示,此案自2015年3月受理唐榮公司自提BOT案後、至2016年8月駁回,期間因開發基地土地為農委會漁業署所有,惟漁港主管機關為高市府,因此由農委會及市府共同主辦。

但後續經兩個主辦機關之間的權利義務協商(如權利金分收、港池疏浚權責分攤等)、財政部認定此案主辦機關應為農委會與高雄市府併列及授權漁業署執行程序,以及促參法修正後,相關子法待財政部擬定後方得據以執行等原因,故海洋局於2016年4月27日依據促參法新規定,與漁業署共同召開是否符合政策需求之會議,高市府強調並無延遲情事。

市府並提出審查會議共同結論指出,唐榮公司雖於2016年3月30日來函表示願配合改為全區開發,但未見全區開發之詳細開發計畫,且陸域開發面積與原先之提案差異甚大,難以認定符合原遊艇觀光商業區的促參政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