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一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時代力量譴責,中國箝制言論自由並跨越主權審判台灣國民。時力批評,沒有政治行動自由的中國,卻透過司法威逼剝奪台灣人的政治權利,非常荒唐、無理且粗暴;而我國政府一再無作為的下場,就是陷台灣國民的人身及言論自由於危險的地步,時力要求政府「硬起來」,積極面對中國,主動出擊。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午開庭宣判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妻子李凈瑜在庭內旁聽後,申請與李明哲會面,兩人談話不到3分鐘,李凈瑜並表示,李明哲的身上被裝了監聽器,並用手示意她不要說話。

對此,時代力量今發聲明指出,中國一路以來對李明哲的予取予求,不僅看出所謂的兩岸協議根本毫無作用,更完全說明了,我國政府一再無作為的下場,就是陷台灣國民的人身及言論自由於危險的地步,因此要求政府「硬起來」,積極面對中國,主動出擊。

時力表示,言論自由是人權的基本價值,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中國打壓國內言論自由,且以重罪論處其他國家國民,乃是一場墮落的政治審判。

時力指出,李明哲今年3月失蹤,5月被國台辦「證實」涉嫌「顛覆國家罪」,9月當庭認罪,11月遭判刑,8個月的時間,既是缺乏正當法律程序、侵害當事人人權的漫長等待,又是無視台灣主權、以威脅他國人民個人安全作為手段的輕率挑釁,台灣人民不會接受。

對於李明哲不義的審判與沉重的刑罰,時代力量仍要重申:李明哲無罪。有罪的是違法關押、犧牲人權,沒有自由民主、無法包容政治異議的中國政府。時力再次呼籲中國政府懸崖勒馬,釋放李明哲,停止對言論自由的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