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議員質詢外縣市垃圾焚燒議題,高雄市陳菊答詢時重申立場,表示各縣市若未將底渣運回,高雄市將不會代為焚燒,以此對高雄市民負責。

陳菊表示,高雄焚化爐當初建造是由中央補助,基於合作需要才代為焚燒其他縣市垃圾;但高雄市府為對市民負責,若其他縣市未將焚燒後的底渣回收運回,便不代為焚燒。另外針對底渣的處理方式,高雄市政府也請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相關單位研發對底渣的循環再生利用方式,讓底渣可充分用於公共工程或再生材料,減低廢料處理問題。 

另針對高雄市冬季深受境外汙染源霾害影響問題,議員建議研擬公共政策以保護市民健康。對此,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回應,移動汙染源多在3公尺高度排放,與民眾活動空間相當接近,雖可降低移動汙染源,但無法立刻美化PM2.5數字。他已責成環保局及交通局研議對策,除鼓勵市民於尖峰時段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也祭出搭公車優惠等方案;具體方案預計在一週內提出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