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動部研擬修《勞基法》,鬆綁「71」,引發勞團抨擊。台北市勞動局立場也與勞動部不同,在臉書發文質疑,勞動部指若雇主經工會同意、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例假就可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但北市勞動局認為,「『勞資會議』監督無罰則、形式大於實質!」打臉勞動部。

台北市勞動局今日於臉書專頁「勞動臺北」貼文指出,勞動部研擬修勞基法,有關放寬工作14天中休2天,勞動部意見為:「例假安排,除實施4週彈性工時之事業單位仍按其原適用之規定外,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例假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另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並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以符合勞工調整例假以形成連假之需求,並兼顧雇主因應人力調度適度調整例假之需要。」

不過,北市勞動局直言,「『勞資會議』監督無罰則、形式大於實質!」勞動局強調,「有關『以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機制,現行勞基法,在加班、女性夜間工作等部份都已要求施行,但是現行事業單位舉辦之勞資會議,多數形式大於實質,多數勞方代表無否決的權力;再者,勞動基準法對於未舉辦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並無訂定罰則,地方主管機關無法有效監督管理。」

勞動局並建議勞動部,應該思考「1. 是否賦予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有「準工會幹部」之身份保護。2. 應規定勞資會議同意決議之效期,且未舉辦勞資會議應有罰則。3. 有關涉及個別勞工之勞動條件變更,除採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外,個別勞工應有否決之權利,可如現行企業實施「無薪假」(參前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424日勞動2字第0980070071號函)或徵求加班時,個別勞工仍保有是否同意之選擇權。」

網友留言大讚,「北市勞動局才是真正的勞動局」、「好像全台灣就只剩台北會明確對勞工權益發聲」、「全台僅存的勞動局!只剩台北市的勞動局是站在勞工這一邊了!剩下的都變資動局了...」、「提出的建議很中肯!」等,大讚北市勞動局力挺勞方的立場。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