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遭歐盟判定操控市場價格並處以巨額罰款,南韓電子業巨擘樂金公司(LG Electronics)一路上訴,今(15)日最終仍被判敗訴,將支付逾5.4億歐元(新台幣193.7億元)罰金,相當於樂金資產額的5.47%。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2012年底判定,7家電視及電腦螢幕製造大廠長達10年聯合壟斷映像管(CRT)價格,並處以總額15億歐元(新

台幣538億元)罰金。

這7家廠商包括樂金、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旗下事業三星SDI公司、Panasonic公司、Panasonic旗下的事業MT映像顯示株式會社(MTPD)、東芝公司(Toshiba)、飛利浦(Philips)、以及台灣廠商中華映管。

其中樂金和荷蘭合資企業夥伴飛利浦一同被處以最高10億歐元(新台幣358.8億元)罰金,他們一路上訴到歐盟最高法院的「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但樂金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歐洲法院作出不利樂金的判決,確認罰金含累積利息約5.4億歐元,相當於樂金資產額的5.47%。樂金表示將在一週內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