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強冠公司被爆出販賣劣質油,引爆黑心油風暴,也引起全台民眾恐慌。最高法院今 (13) 日依詐欺罪及食安法等罪,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22年徒刑,副總經理戴啟川18年,重罰強冠1億2千萬元,並依刑法沒收新制沒收強冠非法所得的8150多萬元,創下國內食安案件最高刑罰,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地下油商郭盈志(原名郭烈成)向進威公司等上游收購劣質飼料油、餿水油及皮革料油煉製後,葉文祥明知這些油品不合格,卻仍從2014年2月起,指示員工以每公斤最多30元價格採購,混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再以最少每公斤40元價格銷售給全台下游廠商,毒害全民。

因此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認定強冠董事長葉文祥觸犯詐欺罪以及食安法共285罪,判刑22年,其中17年必須入監,另5年則可易科罰金;副總經理戴啟川,則判刑18年,其中14年必須入監,另4年可易科罰金,強冠公司被判處罰金1億2千萬元。強冠部分,全部定讞。

至於同案被告地下油商郭盈志(原名郭烈成)、施閔毓幫助葉文祥等人製造黑心油,最高法院二審認為沒有調查2人究竟幫助哪部分犯罪,因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黑心油案件源於一名屏東老農,發現自家附近工廠惡臭難聞,檢舉無效後,自行蒐證並透過友人到台中市警察局報案,後轉交給屏東地方法院偵辦,才查出強冠公司葉文祥收購郭盈志(原名郭烈成)工廠內,所回收榨過的廢油和餿水油,以33%劣質油混合67%豬油,出廠成為「全統香豬油」油品,多家知名下游廠商皆中標使用強冠公司黑心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