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國以顛覆國家罪名起訴的台灣NGO工作者今天在中國湖南法庭開庭審理由岳陽法院庭長戴斌任審判長,李明哲當庭認罪,庭訊超過4個小時,在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

岳陽中級法院今日上午930分開庭審理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並在微博上傳審理視頻。不過,可為了剪接之故,視頻播出時間與法庭審理進度有相當大的落差。而李明哲妻子也進入審理會場旁聽。

對於起訴書所載身份情況,兩名被告彭宇華、李明哲都表示屬實,並都於87日收到起訴書。

公訴人起訴宣稱,彭宇華因創設「兩岸牽手QQ群」宣揚台灣、西方政治體制,並發展組織;李明哲於20129月加入該QQ群。李明哲並鼓吹多黨輪流執政,彭宇華並予以轉發等。

公訴人指控,彭宇華後來並成立「梅花公司」組織:並對國內國際形勢進行分析,確立以建立政黨,推翻國家政治制度為目標。為推進梅花公司的運作實施。李明哲擔任分群的管理員,並負責成立了圍觀華中QQ群。

對於起訴顛覆國家政權的事實,李明哲受審時表示沒有異議。他與彭宇華是透過微博認識,並被拉入「圍觀中國群」裡,並在群裡散播惡意共產黨文章;在華南地區組織「公民學堂」,撰寫一些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的文章,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並說自己的行為確實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感謝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讓他對中國有重新認識。看守所的電視新聞也讓他認識到的中國,跟過去在台灣所接觸到的是完全不一樣。對於犯罪行為,他表示非常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