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燒完廢棄物後剩下的廢棄底渣該何去何從?原來除了埋起來之外,現在還可以回收變成「再生粒料」使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基底層、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及磚品等用途,讓廢棄底渣轉生,成為蓋路起厝的好幫手。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底渣是焚化爐燃燒廢棄物後剩下的殘渣,早期都是用掩埋方式處理,高雄市每年底渣產量高達近25萬公噸,要處理這些底渣既浪費土地空間又耗費政府預算,而且近年來已沒有足夠的掩埋場可以因應,開闢新的衛生掩埋場極度困難又預算龐大,因此推動底渣再利用計畫,將原本廢棄掩埋的底渣,透過處理程序回收再利用,經適當處理後成為再生粒料,並優先推廣於政府的公共工程。

循環經濟是將生產過程衍生廢棄物循環利用,以減少污染排放。因此,將底渣處理後的再生粒料,作為工程粒料之替代材料,除有效減少天然資源之開採外亦可節省掩埋空間,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基底層、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及磚品等用途,進而使廢棄物處理體系正常運作,真正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

為配合政院推動循環經濟理念,高雄市已舉辦多場推動及鼓勵公共工程及各管線單位優先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會議,藉由跨局處會議加速協調應用上遭遇問題,並訂定「高雄市垃圾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使用作業要點」,以提供各機關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依據。

環保局局長蔡孟裕強調,為確保添加焚化再生粒料品質,已首創全國推出「混凝土拌合廠認證」制度,透過評鑑、錄影監視、作業流程及品質能力等相關作業,確保添加焚化再生粒料的出廠品質,消除過去對底渣的不良印象,以落實循環經濟政策。

經焚化處理後產出之底渣。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焚化底渣經再利用處理後之焚化再生粒料。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