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於日前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定讞,內政部正式函覆台北市府,同意市府主張的全案重新選配、進行台北市都更審議。

台北市政府表示,依判決書意旨,研擬後續處理方案,請實施者就選配原則、營建工程管理費、風險管理費及重行辦理選配作業等修正計畫書後,報請台北市政府繼續辦理。

實施者森業營造董事長黃呈琮指出,日前收到內政部公文,認定台北市府做法並未違反「都市更新條例」;台北市政府將比照「168快軌」精神處理,估計至少在6個月內可完成審議。黃呈琮說,目前森業營造將邀請所有住戶,在9月4日早上,舉辦選配說明會,保障所有住戶都充分了解自身權益,以及選配標的相關資訊,並在10月3日上午公開抽籤。

營建署表示,都市更新過程本來就必須面對不同意戶之訴求,如何化解平息爭議,有賴各方的真誠溝通。營建署並表示,在新政府上任後,營建署從「增強都更信任」、「連結都市計畫」、「精進爭議處理」、「簡明都更程序」、「強化政府主導」、「協助更新整合」、「擴大金融參與」、「保障民眾權益」等八大面向進行檢討,期盼修正後之都市更新條例,能夠推動我國都市環境之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