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公布最新武器「遠洋之眼」-漁業觀察員要打擊非法捕撈,守護海洋資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今日公開執行遠洋漁業觀測任務,啟動如同「遠洋之眼」的「漁業觀察員」協助台籍船隻進行捕撈作業及補充相關法規知識,還有「公海巡護船」要打擊非法漁撈活動,100名「漁業觀察員」即將於明天出航守護台籍船海上安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今(31)日揭開漁業觀察員和漁業檢查員任務內容,也共同高呼口號,為即將於明天出航展開公海巡護任務的檢查員和漁業署觀察員,一齊宣示打擊非法捕撈、守護海洋資源的努力與決心。

漁業署表示,台灣遠洋漁船作業漁場遍布三大洋,身為船旗國,有責任確保台籍漁船未從事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的漁撈活動(IUU),台灣自民國91年起施行觀察員制度,目前已聘用超過100名觀察員,隨船執行遠洋漁業觀測任務。觀察員完成專業訓練後,在船上得忍受風浪與離鄉之苦,依照國際漁業管理組織要求的項目,蒐集觀察船作業資料、填報紀錄表、拍攝漁獲及混獲生物、執行國際性合作計畫、每週回報即時漁獲資料;回到陸地上,也必須協助執行國內外港口卸魚檢查、港口漁獲物生物採樣與量測紀錄、宣導漁業管理規定。

漁業署強調,觀察員取得的漁業資料非常珍貴,可作為漁業管理者訂定保育與管理措施之參考依據,此外,觀察員還可以適時向船長說明相關法規,協助台灣籍漁船能確實遵守國際規範。

漁業署表示,目前台灣在中西太平洋的遠洋作業漁船以延繩釣及鰹鮪圍網漁船為主,海上巡護執法團隊須針對在公海作業之漁船實施登臨檢查。倘若漁船遭巡護船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法嚴格核處,以有效打擊IUU非法捕撈,維護台籍船漁業權益,守護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