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辦公室在稍早發出聲明稿,指前總統馬英九今(25)日洩密罪一案,一審宣判獲無罪判決是枉法裁判,讓司法蒙羞。馬洩密罪原始的發展是馬英九將時任檢察總長像他報告的偵辦中柯建銘疑向王金平關說一案,洩露給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和行政院副秘書長羅智強。除柯建銘聲明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亦發表聲明,表示判決結果他難以認同。
以下是柯建銘的聲明全文:
當初九月政爭,馬英九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絲毫不顧身為總統應有「憲政捍衛者」的神聖責任,竟然破壞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棄民主法治如敝屣,要求江宜樺逼退曾勇夫,教唆黃世銘洩密,再撤銷王金平黨籍與其立法委員資格,利用國家機器進行政治鬥爭,使臺灣民主大開倒車!
非常不幸的,今日法官竟然判決馬英九無罪,理由極其離譜,他們的認定也與卷內的事證不符。法官認為馬英九在本案,是在行使院際調解權,但是,當時的情況根本是馬英九違法亂紀、毀憲亂政,操作政治鬥爭,根本不是在處理院際糾紛,法官的不當見解,不僅毫無憲法常識,更是惡意曲解憲法,恣意擴大解釋憲法第44條,將馬英九的行為解釋為是在處理院際糾紛,所以符合刑法第2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如此判決顯然是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馬英九成為超越憲法與法律的總統,彷若帝制再現!
再者,馬英九早已承認,有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此種行為已構成教唆洩密的犯罪行為,法官竟為其脫罪,昧著良心枉法裁判,為其脫罪,實令人難以信服,踐踏司法的尊嚴!
況且,檢察官與我都已提出大量證據,馬英九的犯罪行為已致毫無可疑的地步,先前黃世銘洩密已被判刑有罪,馬英九教唆洩密竟然得以脫身,「奉令的人有罪,下令的人卻全身而退」,法官如此的枉法裁判,如此的偏頗馬英九,何以杜全臺灣人民悠悠之口,何以相信司法?司法是必須改革的!
《論語‧為政篇》說:「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當法官做出正確判決,懲奸除惡,就能夠讓民眾相信司法、相信正義,但如果法官錯放破壞憲政體制之人,那要如何讓民眾信任司法,要如何盼望司法改革能夠順利進行?
我對於馬英九前總統的提告,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法無上下,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今日判決,相信無人可以接受,呼籲本案檢察官絶對要上訴到底。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稍早發出聲明。 圖:取自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