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總結會議將在12日舉行,關於人民參與審判應採參審制或陪審制日前在小組會議中未達共識,因此此案無法在總結會議中討論。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第四分組委員張靜今(10)天受訪時表示,原本有提兩個案子,其中陪審制提案遭籌委會否決,僅剩一個提案,為了以示負責,他當天會在提案結束後,先行離開以表達抗議。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受訪時說,陪審團協會的理監事近日召開緊急會議,會議中大家共識出委員之一的張靜當天將退席以示抗議;張靜受訪時指出,當天原本有兩個提案,但其中建議我國採用美國陪審制為藍本,作為公民參與審判的模式的提案,雖已達連署門檻(22人連署),但籌委會卻認定該案在分組會議中沒過,不能在總結會議上提出,他將在總結會議上質疑議事規則,不過他還是會負責任的報告另一個提案,報告結束後將退席以示抗議。

鄭文龍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日前承諾以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結論做為改革的方向,但是他竟然先行在司法院內部召開閉密會議,此研擬小組欲專斷決定採用日本的參審制,「這明顯是欺騙社會大眾」,同時也違背蔡英文總統對外宣示的承諾。

「唯有陪審制才能真正解決司法四病!」張靜解釋,過去的審判制度法官的權利過大,未來如改為陪審制,認定犯罪事實是由12位陪審員決議,這12位陪審員由具選舉投票資格的國人中隨機挑選出,再逐步篩選掉具法律背景的人士,也就是說組成成員會不斷變化,關係人難以對其賄賂,可避免法官貪汙問題;另陪審員來自士農工商,且要具充分的社會經驗,就可避免恐龍法官問題。

張靜接著說,這12位陪審員並無往上晉升的考量,因此可降低法官參與政治鬥爭;另現今僅一到三位法官完成最終判決,其易受到輿論壓力而造成誤判,若增加到12位陪審員,大家可以互相激辯,降低輿論審判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