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承認同性婚姻後,許多反同婚陣營漸漸不願接受媒體訪問,但法國天主教家庭協會(AFC)主席安德瑞斯例外,他認為在這麼重要的議題上,應讓遠方的台灣知道反對派的意見。

他的名字由耶穌鍾愛的聖徒若望(Jean)和聖母瑪利亞(Marie)組成,是天主教家庭常給孩子取的名字。

「我對社會承認同性戀的生活沒意見」,安德瑞斯(Jean-Marie Andres)說,「問題是他們選擇『婚姻』這個字,強迫我承認他們經歷的和我經歷的是一樣的東西,但我不這麼認為」。

他解釋,在法國的民事結合制度(PACS)下,同居情侶享有和已婚者幾乎相同的福利,不必為了什麼保障而結婚,而婚姻是一種相愛的兩人為了獲得社會承認所做的公開表態,社會意義大於實質,必須所有人都對這個詞有一樣的共識和理解。

他花了一些時間斟酌字句,試圖更清楚地闡述這個牽涉語言定義與社會共識的問題。

他說,同性婚姻使得「婚姻」這個字「不再有意義」,因為法律承認同性婚姻後,當人們說自己已婚,別人得再追問「是跟男人還是女人」,「這表示我們用一樣的字眼指涉兩種不一樣的情況」,「所以我現在必須對人說,我已婚,而且是和一個女人」,這讓他有種「被剝奪感」。

也就是說,安德瑞斯並不認為同性之間的愛與異性之間的愛可以相提並論,「現在社會被強加一個單一答案,也就是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同性愛和異性愛是一樣的東西」。

愛還要區分同性戀、異性戀,這樣的想法,難道不會被指為歧視嗎?

「這是過度解讀」,他拒絕這個標籤,以種族為例,「並不是因為你區分中國人和法國人屬於不同種族,就表示你仇外,歧視這個帶有貶義的字是由同性戀權益捍衛者帶來的,用政治意識形態掌控同性議題,做為一種辯論武器,這是濫用」。

法國承認同性婚姻畢竟已經4年,年年民調都顯示,越來越多法國人反對撤銷這項法案。

但安德瑞斯的解讀是,與其說人們接受了同性婚姻本身,不如說是變得無所謂了,「你問法國人,他們會說:聽著,(同性戀者)想怎樣就怎樣吧,反正我不在乎,也不想知道他們怎麼生活,我怎麼生活是我的事」。

他認為,同性婚姻獲得承認,「一部分同性伴侶很高興,他們覺得勝利了,但我不認為他們的心滿意足會持續很久,反正有一天,人們還是會察覺他們的特殊性,因為他們的生活與其他人不同;他們要求被承認與其他人一樣,但終究會知道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他們現在品嘗勝利,以後會失望的」。

不過安德瑞斯也坦承,同性婚姻法案通過時,已經傷害了一半法國人,若現在撤銷,一樣會傷害法國,他不認為應該繼續互相傷害。

他只是遺憾,法國當時未能深入探討家庭、愛、孕育生命等本質問題,就讓法案通過,希望台灣更加謹慎。

「有些人認為同性婚姻是一種社會的現代化,這是錯的,法律不斷貼近人民思想才是社會現代化,什麼都允許,並不是現代化」。

他說,「現在有一種政治上的幼稚想法是想當第一個通過某種法律的國家,以為這叫現代化,但這只是一種從眾現象而已,我們不能因為流行就通過某種法律,我們通過法律是因為有國家成熟的共識」。

他以過來人的身分勸告台灣,「如果你們很分歧,不要急著通過法案,因為這是一項會在你們中間製造鴻溝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