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鄭文燦今(10)日上午頒獎表揚「空氣污染物減量」績優單位。此次獲獎的四個廠商,每年減少空氣污染物27.38噸,總減碳量高達1,849噸,約相當於7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年吸碳量;企業響應空污減量,長期來看除了降低營運成本,同時達成人與環境的永續共生。

為鼓勵更多市內企業參與空氣污染物減量,環保局訂定「桃園市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減量獎勵辦法」,每年辦理相關評鑑獎勵作業,由專家學者從源頭減量、污染管制、能源利用等方面評比,獎勵該年度成效優良的公私場所。

鄭文燦表示,舉辦評選獎勵就是希望與桃園的企業共同樹立優良的環保標竿。桃園市政府長期推動各項空氣品質改善工作,也促使企業改善設備及製程,將空污從源頭減量,環保局也委託學者專家入廠進行診斷輔導、現場查核及稽查管制等多面向管理,持續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沈志修指出,雖然企業改善設備及製程的成本較高,但若考量企業與環境的共生永續、能源效益、實際經濟成本,長期來看確實可減輕企業的營運成本,也能避免違規遭受處分的風險,同時有效改善空氣品質,減少空污費繳納費用,更能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呼籲各大企業共同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