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網路發達,秀才不出門,不僅能知天下事,還能買天下物!網路經濟發燒,使得網購已漸成為民眾消費習慣,但民眾網拍也不是什麼都能賣,別為了一時的獲利誤觸法網,有民眾因為將家中寵物用剩的藥物上網拍賣,沒想到卻被處以罰鍰9萬元,得不償失!

高雄市市民余小姐,因秉持「勤儉持家」的美德,將自家寵物使用剩餘的滅蚤噴劑上網刊載販售,雖然交易件數而且獲利極少,但法規的認定是招攬他人購買動物用藥品之行為就是營業,而未取得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販售動物用藥品就是觸法,最後裁定最低罰鍰9萬元,使得余小姐荷包大失血。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表示動物用藥品非屬一般商品,其操作使用者,使用對象、用法、用量、販賣條件及使用應遵行事項等均須特別規範或記錄,故一般民眾、寵物業者或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業者及獸醫診療機構業者,均不得於虛擬網路上對不特定之對象進行販售動物用藥品,以免觸法,也特別呼籲相關動物用藥品業者(包含公司行號、動物醫院及寵物業者)應向動保處辦理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始能販售動物用藥品,倘未取得許可證而擅自營業或於網路販售動物用藥品,將可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查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一般民眾、寵物業者或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業者及獸醫診療機構業者,均不得於虛擬網路上對不特定之對象進行販售動物用藥品,以免觸法。   圖: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