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國民運動中心即將進入發包動工階段,桃園市鄭文燦今日出席「桃園市蘆竹產業園區開發案」說明會指出,蘆竹國民運動中心在縣府時期,先選址在北區兒童之家後,再把原來的北區兒童之家舊建築指定為歷史建築,造成運動中心無法納入原址,因此決定重新選址興建。

鄭文燦表示,蘆竹國民運動中心2億元補助款繳回是錯誤資訊,而且新案節省停車場經費6千萬元,加上退回市府的14千萬元,在財政上反而是較划算的。該案無法排除文化資產保存法限制,且在升格前已經指定為歷史建築,因此,蘆竹國民運動中心案,體育署並無核定補助2億元,工程發包、營運廠商產生才能申請補助。

桃園市升格前建築基地部分被指定為歷史建築,老屋老樹保留是重要的價值。鄭文燦解釋,經過專業評估,原址基地內大型喬木叢生,不利國民運動中心規劃,周遭已開發為高密度住宅大樓,相對缺乏公共開放空間;在文化、生態、交通、生活機能及民意需求之考量下,蘆竹國民運動中心另行選址有其必要性。市府在原址土地上改採無償撥用後,申請退還土地撥用價款,讓桃園市政府大幅減少財政負擔。

鄭文燦也說,除了保留文化資產、節約撥用經費之外,更以6千萬經費將歷史建築活化為「南崁兒童藝術村」,結合老樹群及院長宿舍活化利用,一次完成兩個設施,達成雙贏的結果。正也認為,瞭解決策考慮之後,相信多數民眾都會支持此一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