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治血淚的民主運動 回看蔡有全台獨之路政治 / 陳奕綜合報導發布2017.05.04 22:50分享按讚字級追蹤收藏留言1987年8月30日,數百名曾遭國民黨迫害的政治犯,群聚在台北市國賓飯店,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蔡有全擔任大會主持人。當天晚上,「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移師到台北市的金華國中操場,舉辦一場盛大的演講會。蔡有全在演講會上,公開聲明他主張台灣獨立。(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1987年10月12日,蔡有全、許曹德倆人被台灣高檢處依叛亂罪收押。出庭前,來自全國各地群眾聲援蔡許台獨案。1987年8月30日,數百名曾遭國民黨迫害的政治犯,群聚在台北市國賓飯店,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蔡有全擔任大會主持人。一句「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章程,被重判十一年,他從不退縮。(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1987年10月12日,蔡有全、許曹德倆人被台灣高檢處依叛亂罪收押。出庭前,來自全國各地群眾聲援蔡許台獨案。(圖文:邱萬興) 攝:邱萬興/攝周慧瑛頭綁「台獨有罪嗎」,身穿「台獨無罪」的衣服,站在夫婿蔡有全旁。(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1987年10月12日,蔡有全、許曹德倆人被台灣高檢處依叛亂罪收押。出庭前,來自全國各地群眾聲援蔡許台獨案。(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1987年10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開調查庭,許曹德、蔡有全出庭應訊,被收押禁見。周慧瑛眼看夫婿遭到收押,淚流滿面。(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1988年1月16日,解嚴後備受矚目的第一樁政治案件——「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上午十一點十五分由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五年;許曹德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蔡有全主張: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2017年4月07日鄭南榕殉道28週年紀念在金寶山自由之翼,邱萬興和蔡有全、戴振耀在金寶山鄭南榕在新國家運動畫像旁聊天。蔡有全開玩笑的對邱萬興說:<小邱,你拍了我很多台獨運動照片,耀伯,活的會動影像就要找林炳煌,死的,不會動的影像照片,咱就要找小邱>。(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延伸閱讀 #政治 #蔡有全 #蔡許台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