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4)日繼續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通過公務員月退金可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依整體財政狀況、經濟成長率等因素調整,相關執行規定,於該法施行細則定之;不過卻遭藍委曾銘宗痛批,該條文有政府擴權之嫌,根本是「霸王條款」。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今天進入第3天審查,對於考試院版67條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可依據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情況、消費者物價指數等指標,由考試院、行政院衡酌調整,且相關執行規定,於施行細則定之。」朝野意見分歧,還一度引發口角。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痛批該條款是「霸王條款」,他表示,月退調整權由考試院與行政院直接決定,立法院根本無法監督;而且從從這些指標看來,以後月退金只會往下調,不可能往上調;藍委王育敏也認為,訂定施行細則授權範圍太廣。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質疑,條文中的四個指標太空泛,如果要有動態平衡機制,依照現在的情況一定會有政治爭議,而且該條文授權範圍太大,完全不受立法院規範,相關作法應應訂在法律內,而非施行細則。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隨後重提修正案,「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調整之;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王榮璋說,可以讓考試院做做看再說;而刪除現職人員薪資調整因素,也讓現職人員調薪,正式與公務員月退金調整脫鈎。委員會最後通過王榮璋版本。由於上午已審到 75條,尚餘17條未審,綠委主席段宜康表示,今天應可以完成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