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食問題在中央討論激烈,台北市議會19名議員於去年11月聯署提案,透過修正《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來拒絕日本核災區的食品進口,今(3)日通過三讀通過,增訂「日本核災食品不得輸入台北市」的條文,預計下半年新法實施。

今日修正的《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2的內容為「本市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汙染地區(即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生產、製造或加工之食品。此外,本市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若違反將可處以2萬元至20萬元罰鍰。

北市議會今天召開大會,三讀通過增訂「食安自治條例」,禁止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案,未來衛生局將對所有輸入日本食品的業者查核,違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這次通過的「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2的內容為,「本市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汙染地區(即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生產、製造或加工之食品。此外,本市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

未來將以「專案方式」,針對市售日本食品進行標示查核,違反者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共有19位議員聯署提案,包括主提案人王欣儀,以及汪志冰、闕枚莎、陳孋輝、陳義洲、陳錦祥、秦慧珠、葉林傳、郭昭巖、吳碧珠、應曉薇、戴錫欽、李芳儒、李新、李傅中武、林亭君、吳志剛、厲耿桂芳、王鴻薇等。

新法將於1個月後實施,台北市政府將發文給市內所有進口日本食品的業者,要求食品標示須符合規定,並將為業者辦理標示講習說明會;經過2至3個月的宣導,未來台北市政府亦將專案查核標示,如有違反屬食,將依消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