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14日上午召開第3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審查會,將87條條文全數討論完畢,保留了44條具爭議性的條文,如18%的調整機制、退休金計算等問題,將在16日的會議上繼續討論。

考試院分別於3月7日與9日啟動第1次及第2次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的全院審查會。在第2次會議開始,針對草案條文逐條討論,通過了20條無異議條文,暫時保留21條。而第3次審查會於14日舉行,接續第2次的討論,最終將條文全數討論完畢,通過23條,另外保留23條再議。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條文總共有87條,第2次會議中進行了第1至第41條的討論,在14日的第3次會議,討論剩餘的第42條至87條,歷經5個小時的討論,有10條通過,13條修正後通過,23條有爭議的條文遭到保留。兩次會議下來總共保留了44條爭議條文,恰好超過一半。 

考試院指出,會加速審查通過,送進立院。保留的條文將在16日及17日的會議中討論,將請銓敘部精算相關數據,以供委員參考。

具爭議的44條保留條文中,包含退休所得保障金額,以及退撫基金撥費率提高法定上限至18%,或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至65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