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今年2月6日因為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在經過7個月的審理後,台南地方法院25日下午5時一審宣判,建商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獲、維冠建設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名被告均處有期徒刑5年。

維冠金龍大樓在南台強震倒塌,台南地檢署查出是因為偷工減料、設計不當釀禍。其中,林明輝為了節省成本,未請建築師繪圖,由設計部經理洪仙汗指導員工繪建築草圖。而結構技師鄭東旭製作結構設計書時設計不當,致該大樓的耐震力不足。

另外,林明輝為了增加樓板面積,讓洪仙汗未依照結構計算書的樑柱配筋表,自行減少配筋量、減縮柱斷面尺寸,改變部分樑柱結合情形,影響到大樓結構安全,而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未盡審核責任,輕率簽證。

維冠大樓倒塌後第3天,林明輝、鄭進貴及張魁寶被檢方約談後收押,鄭進貴、張魁寶4月7日各以2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但在庭訊中,5人皆否認犯行,林明輝也僅以監督不周道歉。審理期間,被告律師與檢方就建築責任論戰,被告律師團認為,檢方不能以現在的防震標準去看待過去的舊建物,5名被告則互推責任,認為不該把建物缺陷加諸在自己身上。

財產損失部分,台南地院對林明輝等5人依消保法求償懲罰性違約金8億餘元;建物損害賠償每戶350萬元、屋內家具等動產每戶34萬元、精神慰撫金每位罹難者200萬元,以及喪葬、醫療費等。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