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未遵循洗錢防制法令,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台幣57億元,台北地檢署23日約談兆豐金前任董座蔡友才,訊後由「他字案」轉列「偵字案」被告;晚間以證人身分約談兆豐金現任董座徐光曦到案說明,偵訊後於晚間9時30分將他請回。

為釐清兆豐銀案,北檢今天上午兵分三路前往兆豐銀總部、金管會與財政部調閱資料,全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下午2時40分約談蔡友才到案說明,晚間6時20分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轉列偵字案被告。

另外,徐光曦晚上6時30分也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偵訊約3小時後,晚上9時30分將他請回。

徐光曦接受大批媒體追問時表示,才上任一個星期,目前對很多事不清楚,今天是以「證人」的身分來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