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動部撤銷桃園市政府核准華航修護工廠工會一事,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14日下午轉述桃園市長鄭文燦指示,要求全案「回到原點」,請桃園市勞動局再函覆勞動部,針對修護工會的人事、預算是否獨立等釋疑,並已指示籌組專案小組,極力尋求行政救濟。

桃園市新聞處表示,勞動部於今年5月10日針對華航企業工會所提出的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籌組不符工會法一案,作出撤銷桃園市政府核發工會登記證書的訴願決定,並要求市府於2個月內查明後,另為適法之處分。市府勞動局基於依法行政的原則,於7月11日函覆,尊重勞動部訴願決定。鄭文燦認為,該案涉及勞工權利,應更審慎查明,未經請示就直接函覆,有欠周延。

基於維護勞工團結權、保障勞工權益之立場,鄭文燦已於13日指示勞動局,盡力尋求行政救濟手段,但因訴願法於89年7月1日施行生效後,已沒有再訴願的制度,鄭文燦指示全案回到原點,請勞動局再函覆勞動部,針對修護工會的人事、預算及會計是否獨立等疑義,再行查明審酌。

鄭文燦認為,工會法施行細則對於廠場工會成立要件之規定,勞動部的解釋過於嚴格而欠缺彈性,勞動部在審酌時,應考量每項個案的實際狀況,市府將持續與勞動部溝通協調,桃園市政府保障勞工組織工會的政策與決心不變。

此外,鄭文燦已責請副市長游建華籌組專案小組,邀集黃世杰市政顧問、勞動局、法務局等相關局處,就該案進行更詳細的查察,持續與勞動部溝通,盡力尋求行政救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