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日審議時代力量黨團與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等人提出的選罷法修正案。對於罷免、選舉是否同一天,委員意見看法有所出入。召委陳其邁表示,基本上,大家是可以接受,罷免的日期與選舉同一天,但也擔心到時候被有心人操弄成同一個候選人既要參選、又可能面臨被罷免的壓力。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7條原規定,罷免案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但時代力量黨團與林俊憲等人都提案,「該期間內有其他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

對此,中選會主委劉義周表示,罷免是負面選舉,跟選舉放在同一天並不好。

國民黨籍的立委楊鎮浯也持反對立場。他說,罷免案可以跟選舉綁在一起時,會讓另一個陣營有操弄空間,並造成候選人一方面要對抗罷免案,另一方面又要說服選民支持他。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現在罷免門檻已經要降低了,如果罷免跟投票日在同一天,一定會產生爭議。

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表示,他認為,罷免與選舉應該在同一天舉行。

由於該會議對此沒有達成結論,召委陳其邁表示,週三(13日)下午繼續審議。他說,選舉、罷免在同一天舉辦,應該是沒有問題。但現在擔心的是,如果一位具有公職的參選人要參與另一場選舉,例如某立委想要參選縣市長,卻被另外一個陣營針對其立委身份發動罷免,也就是同一個人,一方面要參選、另一方面卻要面臨被罷免的壓力,這樣對他而言是否公平,也應該好好討論。

此外,在討論到罷免連署門檻時,金門地區選出的國民黨立委楊鎮浯對於降低罷免提議人門檻則有意見。他以馬祖西邱村為例,當地僅有60人;如果罷免村長的成案門檻僅是1%,那等於只要1個人提案罷免就可以成案。不過,召委陳其邁表示,像這種極端案例,門檻是1%2%其實都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