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去年指控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2億政治獻金,遭馬自訴控告加重誹謗,並在民事部份求償1千萬元,台北地院31日宣布判決結果,因馬英九及胡定吾、頂新集團均有一定關係,確實有頂新集團提供非法政治獻金的「可能性」,因此,刑事部份周玉蔻無罪。

周玉蔻去年曾分別透過個人臉書、登載於《美麗島電子報》以及在政論節目上,指控馬英九或其競選團隊,透過胡定吾收受頂新集團所提供之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雖然馬否認到底,但周仍未改此番言論,因此,馬英九委託律師向台北地院自訴控告周玉蔻加重毀謗,另外,也向周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她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經過9個月的審理,台北地院下午4時宣判周玉蔻遭控加重誹謗一案無罪,法官認為,該案被告雖未能提供相關事證供查核馬英九或其競選團隊是否確有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之事實,且即使以被告掌握之訊息而言,要以其所提出之事證來認定有收受政治獻金,仍稍嫌速斷。

不過,法官指出,非法政治獻金的收受,本來就難以核實,且我國《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尚難稱完備,容有許多操作空間,過往亦曾發生頂新集團提供款項供國民黨地方黨部使用,事後卻未依規定存入國民黨政治獻金專戶內之情事,與馬英九關係密切的法律專業人士也指出,政治獻金有其他的入帳方式;且在當時輿論多有質疑政府是否「護航黑心企業」聲浪中,部分國民黨內頗具份量之從政黨員也提出類似看法,而頂新集團重要成員既支持馬英九競選總統連任,並擔任後援會要職,則確有存在頂新集團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之可能性。

法官還說,加上胡定吾與馬英九、頂新集團均有一定關係,則周玉蔻在參酌張榮豐關於政治獻金數額的看法後,指摘馬英九或其競選團隊透過胡定吾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難認其有何明知陳述內容不實或完全不在乎事實之真偽而仍予以指摘之情,周玉蔻辯稱其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政治獻金一事屬真實等語,應可採信。

對於這項判決,周玉蔻則發布聲明指出,感謝法官堅守大法官會議509號解釋文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