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7日就廣電三法等案進行協商,最後朝野達成共識,將無限必載、黨政軍條款及分組付費等爭議條文全數擱置,其餘條文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朝野協商也通過2項附帶決議,關於必載議題,於完成全面數位化後在研議修法;而分組付費議題,各黨團同意該原則,相關辦法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6個月內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

立法院下午召開廣電三法朝野協商,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上午到立院前抗議,批評朝野黨團原先在11月25日宣布交由新國會充分討論,但事後反覆,準備在18日闖關,聯盟召集人葉大華批評,廣電三法已延宕多年,如今卻要匆促過關,法案已不符時代趨勢,應交由新國會重新審議,並重新整理無線頻譜,保障弱勢權益。

不過,經過協商,立院朝野黨團仍然達成共識,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受訪表示,對於有重大爭議的無線必載、分組付費以及黨政軍條款等條文全部擱置,其餘法案將請NCC做文字及條次調整後,18日三讀過關「審慎樂觀」。

朝野協商另外還通過附帶決議,各黨團同意有關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原則,其相關辦法由國家通訊委員會於6個月內定之,送立法院審查;有鑒於目前有線電視上在推動數位化,無線電視頻道必載議題,應待產業未來發展再檢討修正。在有線電視全面完成數位化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關於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37條適用之函釋,應維持不變,於完成全面數位化後,屆時再行檢討,並研議修法,增進民眾收視權益。

立法院長王金平說,因有爭議條文都不予處理,18日有機會三讀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