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會前議長賴美惠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今年初台南地檢署已列「選他案」偵辦,賴美惠、台南市長賴清德及市府顧問康銀壽均列被告;今年7月台南市調查處另接獲檢舉事證,南檢在8月列為「選偵案」,被告雖僅賴美惠1人,卻顯示檢調已掌握較明確證據,故列為「偵」字案,案情有升溫趨勢。

賴美惠對此否認有賄選事實,並強調「真金不怕火煉,希望司法儘快還其清白。」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說明指出,賴美惠涉及的選舉爭議案件有2起,1起是今年初有人向南檢告發賴美惠、賴清德及康銀壽涉及議長賄選,該案是「選他案」,迄今尚未結案。今年7月,台南市調查處又接獲檢舉,指賴美惠涉及議長賄選案,並提供部分證據,市調處完成調查後移送南檢,南檢在8月4日分案為「選偵案」,被告只有賴美惠,沒有賴清德或他人。因為2起案件的同一被告是賴美惠,且案情雷同,檢方未來將視情況評估是否併案偵辦。

藍營市議員自去年底起不斷指稱,去年12月8日晚間「一邊一國連線」在台南市舉行餐會,與會人士曾透露賴美惠以50萬元代價尋求議員支持她選議長,卻被某議員拒絕,且有2名民進黨籍議員多次在外透露相關內情。去年底,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不久後,藍營便到南檢提告賴美惠涉及賄選,同案還有賴清德及康銀壽等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