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4年前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涉入宇昌案蔡英文透過民事求償5百萬元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7日上午宣判,劉憶如需賠償蔡英文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2年總統大選時,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遭國民黨指涉及「宇昌案」不法;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還出示相關公文指控時任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涉及不法,豈料居然發現劉憶如在提供公文的日期有誤,劉當時則堅稱這是不小心誤植日期。

蔡英文選後獲簽結,先提出刑事告訴,指吳敦義、劉憶如等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不過,檢方偵訊後認為,媒體簡略報導非吳敦義的本意,將吳不起訴。隨後,蔡英文另提民事告訴,向副總統吳敦義夫婦、劉憶如等人求償。

不過,因大選在即,吳敦義夫婦等人希望全案停審至選後,但劉憶如則希望續審。對此,台北地院27日針對劉憶如遭求償500萬元部分,判決劉憶如需賠蔡英文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