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11日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就前年「九月政爭」時,檢察總長黃世銘以「行政不法」為由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詢問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看法為何?4位被提名人表示,以法律層面來看,黃世銘的做法確實不適當。

段宜康提到,黃世銘在特偵組簽結無不法後,卻用刑事偵查手段召開記者會,指控王金平、法務部長曾勇夫和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行政不法」,他詢問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是否妥當?4位被提名人則先後表示,行為確實不妥。

黃虹霞說,檢察總長藉由偵查取得資料做指控適不適當,必須斟酌;吳陳鐶則說,若在刑事案件中發現有行政不法,應該通知相關主管機關,不適合公開;蔡明誠表示,行政立法機關應該相互尊重;林俊益則指出,偵查過程取得之證據,在不起訴後,不應該再做他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也有相關規定。

段宜康批評,因此,黃世銘可說是掌握最高檢察權的檢察總長,自己做出侵害人權的事情,而隨後指責王金平任立法院長是「中華民國恥辱的一天」的馬英九,才是真正踐踏司法、立法,在司法史上寫下黑暗一頁。

另一方面,段宜康也提到,前總統陳水扁在2007年提名8位大法官,時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吳敦義曾經表示,若通過人事同意,就會出現所有大法官都是同一位總統提名的情況,有違憲法意旨;然而,吳敦義現在不但是副總統,還是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卻做出同樣的事,他呼籲馬、吳應出面解釋,為何馬可以、扁不可以?

段宜康也指出,2007年前海基會秘書長陳長文也為此投書表示,陳水扁在任期最後半年提名大法官、意圖主導憲法解釋權,而被提名的大法官沒有勇氣拒絕被「道德殘破的總統提名」,「是官位誘惑太大?還是知識份子風骨太少?」段宜康質疑,照這樣的邏輯,4位提名人被寫上司法史最黑暗一頁的馬英九提名,是否應該退出被提名的行列?

不過,由於詢答時間剛好結束,4位被提名人並未回答此問題。

立法院經過公聽會及審查會後,12日將對大法官進行不記名投票,決定是否行使人事同意權。不過,10日公聽會及11日審查會朝野立委出席都不踴躍,上午還一度因為人數不足,延遲半個小時才能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