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新北市民進黨議員4日在總質詢時,質疑「新北產業園區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案」規劃可議,本體的里民中心只占總面積5%,新增的餐廳、電影院與婚宴會館等「附屬設施」卻占45%以上,權利金也有過低之嫌,宛如台北三創BOT案翻版。對此,不清楚該案的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聽起來「邏輯上並不合理」,他一定會查明。

朱立倫4日出席市議會,接受民進黨議員許昭興、王淑慧、賴秋媚、廖本煙及邱婷蔚的聯合質詢。

議員們指出,由朱立倫簽約完成的「新北產業園區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案」,當初以里民活動中心為由興建,經BOT議約後,原本地下1層地上4層的設計卻變成地下3層地上8層,而最初規劃的圖書館、托兒所、兒童福利中心、才藝教室、長壽俱樂部也通通不見,卻多出高級餐廳、電影院與婚宴會館等「附屬設施」,與停車場合計占總樓地板面積11,329坪的95.2%,供里民使用的場地僅剩4.8%、548坪。

民進黨議員們也質疑,根據契約規定,廠商得標後僅需繳納37年共7587萬元的土地租金、40年共8845萬元的營運權利金、一次性開發權利金300萬元,總共1.67億元。然而,光是地下停車場40年就可以收入5.49億元,若再加上電影院、商場、宴會廳等收入,將會更為可觀。議員們痛批,簡直是「三創再現」。

對此,朱立倫並不清楚詳情。由於議員不准其他官員上台說明,朱立倫只能當場承諾,「該屬於市民的或者市府有疏失的部分,都會查明清楚。」而在廖本煙的追問下,朱立倫也坦言,該案子在邏輯上並不合理,一定會查明,但也呼籲大家「不要看到草繩就以為是蛇」。

經發局長葉惠青事後則解釋,最初2010年簽約時,里民活動中心原定僅有300坪,因為里民認為才藝教室等自償性設施(需自費)應劃入回饋性的里民活動中心(免費)內,才重新議約,將里民用地增為500多坪。

對於里民使用樓地板面積僅佔4.8%,葉惠青也否認有過少之嫌。他強調,該BOT案的主體是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前者就佔樓地板面積的40%,在里民的抗議下,他們也將原先議約的300坪里民活動中心增加為500多坪。

至於議員質疑權利金過低的問題,葉惠青也澄清,「40年共8845萬」是折現後的預估值,然而,市府收取的權利金依約為營收的2%至5%,若廠商營收增加,權利金也會逐年增加,最少可收取3.3億元,土地租金也是依照現值計算推估0.8億元,一共可向廠商收取至少4.1億元。

經發局長葉惠青會後向媒體解釋,里民活動中心面積已由最初300坪里民活動中心增加為500多坪。而且如果廠商營收增加,市府收取的權利金也會逐年增加。圖:邱珮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