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競選總部的文宣群執行長孟義超,因在新北市板橋站市民廣場舉辦選前之夜,而遭新北市政府移送、檢方傳喚一事,前行政院長游錫堃3日下午前往板橋地檢署聲援。游錫堃表示,去年新北市長選舉的選前之夜,是他一個人做的決定,他會主動向檢方「自首」,扛起所有的法律責任,請檢察官要起訴就起訴他,不要為難他的同仁。

游錫堃說,去年新北市長選舉時,選前之夜的場地從8/8開始申借,到11/28選前之夜,前後112天,百分之百配合市政府要求提供了4個場地,從站前路、新站路、新府路、一直到最後的站前廣場等傳統集會遊行場地,都被以影響交通、場地管理規定不行等理由,不予許可。

游錫堃表示,但他在站前廣場舉辦選前之夜的同一時間,新府路、新站路等地卻停滿了參加在板橋第一體育場朱立倫選前之夜動員的數百輛遊覽車,而未見取締,難道這些遊覽車就不會影響交通?面對不同的候選人,新北市政府影響交通的標準就變了,根本是用行政干擾選舉?

游錫堃說,站前廣場是公共場所、公眾得自由出入,也不是集會遊行法第6條所規定的集會遊行禁制區,大法官718號、445號釋憲文、都有明文揭示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的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新北市政府何以能用「新北市政府公設廣場使用管理要點」,單單一個行政規則就排除站前廣場舉辦政治集會,這種行為不僅違法,更是違憲。

游錫堃強調,去年1128堅持在站前廣場舉辦選前之夜,是為了維護台灣民主,避免創下惡例,讓其他地方政府能隨意用訂定管理要點就限制人民集會的權利,接下來的司法追訴就由他來面對,請檢方要起訴就起訴他,不要為難他的同仁。

游錫堃競總出示從去年8/8到11/28租借選前之夜場地的申請流程,證明遭到新北市政府無理打壓。圖:游錫堃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