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法務局日前撤銷「新舞台」文化景觀的身份,依法90天內文化局可提異議,文化局26日召開第69次文資會議,在經過文資委員們的討論後,決定保留「新舞台」文化景觀的身分,但撤銷「原基地做展演空間」的附帶決議,意即中信金未來只要在原基地留下一棟建物,要如何使用都無法強制規定。此外,26日的會議也通過,將位於金華街110號的清華大學「月涵堂」登錄為歷史建築。

2014年,郝市府公告「新舞台」為文化景觀的附帶決議為,1.為保留辜振甫所題「新舞台」之招牌。2.為新舞台所在基地維持原本表演空間機能,未來使用若有變更,需提送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但在今年5月4日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新舞台」文化景觀的身分,主因是新舞台雖然被列為文化景觀,但附帶決議強制要求維持原有的表演空間機能,訴願委員會認為,此舉侵害了人民財產。

而5月26日文資委員會議的召開,則撤銷了附帶決議,只保留「新舞台」審議文化景觀的身份。此舉代表中信只要原基地留下一棟建物,要如何使用都無法強制規定,有關維持「新舞台」表演空間機能的部份,文化局表示,未來將納入都市計畫中,和中信金繼續協商,文化局長倪重華也呼籲中信金善盡社會責任。

此外,26日的會議也正式將「月涵堂」登錄為歷史建築,由清華大學創校校長羅家倫題字的「月涵堂」,是1960年初清大為紀念前校長梅貽琦所興建,該建物的建築思潮對台灣建築藝術有很大的影響,期間還由華泰建築師事務所張昌華規劃設計,並由吳明修、陳昭武等知名建築師共同完成,見證了台灣近代建築的發展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