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19日報導,救國團除了以非常低的價格租用台北市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外,從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開始,便承攬北市多達一半的市有運動中心經營權,10年來在6處運動中心累積營收超過23億元、平均營業利率約6.6%,遭外界質疑壟斷、與民爭利。對此,台北市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表示,運動中心2008年起依照《促參法》對外招標,過程公開透明,並沒有獨厚之疑慮。

據報導,救國團從2003年起,承攬北市首座中山運動中心後,近年來又先後承攬南港、萬華、信義、大安、文山運動中心,承攬數量達到整個台北市的一半之多。

自2003年救國團承攬北市多達一半的市有運動中心經營權至2013年為止,10年來總營收高達23億元、總營業支出21億9900多萬元,總營業利益約1億5千多萬元,平均營業利率約在6.6%。有北市議員質疑,台北市的運動中心投標者不少,不過北市府卻讓特定團體包辦承攬經營,根本不合理。

對此,丁若亭表示,台北市內的運動中心早期依「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委託經營,直到2008年起,改依「促參法」對外招標,接著經過甄審委員會評選出最優申請人,整個過程都是公開透明,並沒有獨厚特定團體之情事。

救國團運動管理處長簡鴻檳受訪時也強調,救國團與國民黨並沒有關係,並喊冤國民黨從沒找過救國團,而且所有營收也都有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一一檢視,一切都禁得起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