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戲拖棚的大巨蛋建案,遠雄和台北市政府對於安檢報告迄今仍爭執不休,鄉民們也紛紛跳下來按讚或砲轟,連上任140天就因睏哈星主動請辭,創台灣有史以來中央政府次短命的前發言人胡幼偉(比扁政府的鍾琴多熬了2天),也不甘寂寞的加入戰場。

2015年4月18日《蘋果日報》報導:「行政院前發言人胡幼偉在臉書表示,以小巨蛋一天租金60萬元為例,SBL、職棒都租不起,大巨蛋一天租金至少也要100萬,一年到頭根本就沒多少活動可以弄來4萬人在大巨蛋內,『根本沒人,要怎麼疏散人呢?』」

胡幼偉認為,這也是遠雄為什麼要在大巨蛋旁邊蓋影城、商場、飯店,因為「光靠巨蛋,一下子就弄不下去了,因為,沒人租得起,而每年的固定維持費用,就要好幾千萬!」

然而,市府模擬的狀況是「大巨蛋、商場、影城都擠滿人」,胡幼偉認為:「很好,嚴格的模擬。讓我們先祝福這個園區會有這麼熱鬧的一天吧!所以,大巨蛋的問題,不在於能不能安全疏散人群,而是根本找不到這麼多人來被疏散。」

國民黨高官往往都是「上台說屁話,下台說真話」,要像這位睏哈星的前發言人能如此「一以貫之」的,似乎也就罕見了。照他的看法,飛機輪船也不會每一航次都滿載,救生衣或救生艇就可少放點,逃生艙門也不必太多。況且租得起大巨蛋的運動比賽固然不多,但演唱會、直銷與宗教型聚會,三天兩頭都能把巨蛋塞滿,小巨蛋不就是如此嗎?何況大巨蛋。

其實胡幼偉針對大巨蛋(應說是對柯P)發言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15年1月22日《蘋果日報》的〈柯趙會有感,前官員轟柯P耀武揚威、大顯官威〉報導裡就提到「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與台北市長柯文哲針對大巨蛋相關爭議進行談判,柯文哲對趙藤雄說出『一個趙藤雄等於10個葉世文』,此話讓行政院前發言人、師大大傳所教授胡幼偉『不開心』,批柯講這種江湖口氣的話幹嘛呢?」

胡幼偉還說「每天只看到一個耀武揚威的市長大顯官威!」還酸「這麼多台北市議員到底在幹嘛?都嚇著了嗎?」胡幼偉在臉書PO文指出,「選前你(指柯文哲)說要推倒高牆,當選後你的官威卻比過去的高牆更讓人不敢恭維。」

胡幼偉指出,「監察院糾正的是市府而不是遠雄,你跟遠雄談事情,應該先說,對不起,監察院要我們改正合約中的一些問題,希望遠雄能諒解,配合辦理,大家合作,趕快把大巨蛋的事情辦妥,怎麼能把遠雄當龜孫子一樣痛罵呢?」

胡幼偉還說,「你在那邊擺什麼官架子呢?民不可刁,官也不可僚。士農工商,都是社會的一部分,做市長的,豈可對任何社會成員有偏見呢?」此篇發文底下有人附和指「僚氣沖天」、「根本就是耍流氓」,但也有人留「柯P蠻有種的,給他100個讚。」

胡幼偉確實是活在另一個空間裡的學官,所謂官僚體制,又稱「科層制」,是一種理性化的管理組織結構,其基本功能是執行決策。官僚體制的出現是社會分工的結果,隨著國家範圍的擴大,為了實現政治權力的有效運作,就出現了國家職能分化的趨勢。對大多數百姓來說,印象裡柯P入主台北市府,大幅減輕了府內的僚氣。然而對於黑心財團與黨國體制恩庇下的學官來說,他們反而認為柯P是僚氣。

究竟什麼是僚氣?我舉一個例子來跟鄉民解釋。1985年7月退伍前夕,我們同梯次的3個大專兵,特別宴請2位學長,也就是在連上看著我們下部隊,又看著先退伍的老兵。酒酣微醺時,這2個老兵抱著我們大哭,然後就是我們5個大男生一起哭成一團。

為什麼同樣是服義務役,會有老兵看著比他晚入伍的新兵先退伍的不公平現象呢?原來是1960年代中期後,當年自大陸來台的老兵,已因年邁陸續退伍,造成陸軍基層部隊裡,領導士官與技術兵種嚴重缺額。

當時官僚的軍方,採用了便宜之計,就是不更動《兵役法》,讓陸軍役期仍為2年,卻以行政命令將裝甲、砲兵、兵工、通信、工兵等5個兵科列為第一特種兵,退伍時再發1年的臨時召集令,因此實際役期成了3年。這種官僚做法,對承辦者固然省事,半世紀之後卻仍然麻煩不斷。

在實行陸一特制度的這20年裡,雖然一特兵的挑選全憑抽籤,看似公平,但實行時的細節爭議卻很多。例如原本應該在這5種技術兵科裡服役的一特兵,卻因不同的運氣或背景,上到高司單位、藝工隊,下到步兵連、伙房甚至養豬的都有。另外若有大專學歷,也能少當這一年;我自己也是拜此之賜,從一特兵變大專兵。直到1986年,陸一特這一引發爭議的制度才告廢止。

到了2010年,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又在立院提出《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原本連署的81位立委,國民黨籍的竟高達49位,通過機率很高。但因民進黨執政8年來從未處理,如今在選前提出,正當性受到質疑;加上國庫拮据,軍方也極力反對補償,只願頒發榮譽證及紀念章,本案因此胎死腹中。

軍方受限於財力,無法實質賠償這些老兵,大家也多能認同。但大選後沒有立委再提這件事,軍方不再有壓力後,又恢復當年對待一特兵的官僚作風。連僅有精神補償作用的榮譽證及紀念章,竟然也還要當事人填寫調查表提出申請。

軍方若因人力不足,無法主動發放,採用被動申請,這種變通方法大家雖不滿,也只好勉強接受。但根據《行政院公報》第17卷第187期公告的「陸軍第一特種兵人員調查表」,第一條竟然規定「本調查表除審查欄外,其餘各欄請逐欄詳實填報。」

當年有哪些人多當了一年兵,軍方都有資料,照理說申請人只需填寫姓名與兵籍號碼,軍方就足以查證身分了。但這張表格卻繁複到還要申請人填寫30年到50年前的「主官級職姓名」與「服役期間重要事蹟」。

很想詢問軍方設計這張表格的承辦人員,你們為何要求申請人「逐欄詳實填報」當年的「主官級職姓名」與「服役期間重要事蹟」。是申請人不填你就不發嗎?若填了你有空去一一查證嗎?還是你只想用繁複的手續,讓申請者望而生畏,反正越少人申請你就越輕鬆?

服役時我就發現,當兵越久的人,就越恨這個國家。以前軍方的官僚做法,讓自覺受了委屈的一特兵,對國家失去信心。如今軍方要彌補當年的缺失,卻又僚氣十足地設計出這樣的表格,讓老兵再次受到傷害。這究竟是要補償?還是要補一刀?

顯然老兵的眼淚,改變不了軍方的僚氣。大家會對軍方有僚氣的刻板印象,這不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嗎?而因睏哈星主動請辭的前官員,何時方能了解什麼才叫僚氣呢?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