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量一旦減少,台灣部份地區就面臨限水危機,為呼籲節水行政院今(16)天通過《水利法》及《自來水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將針對用水大戶新增耗水費徵收,若立法院審議順利,最快明年初就能實施。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過去水資源管理是採「增供應需」或「以需定供」的方式,未來將改採「以供定需」的方式,從以往的「量出為入」變成「量入為出」,意即水資源的供給不可能無上限,而是以供應上限作為標準來決定使用需求。

由於客觀環境的改變,毛治國指出,必須要針對不同用水量的用戶訂定差別匯率,要求高用水戶循環使用水資源,儘量利用再生水。由於再生水成本比一般水成本高,所以需訂定耗水費。

毛治國進一步表示,高用水量的用戶比起一般民生用水用戶更有能力來調整其需求,一般用戶要調整其用水習慣達到節水目的,高用水用戶則可以用科技或其他方式達到節水目的。本案送到立法院後,將請相關部會向朝野黨團妥善說明,支持本案儘速通過,面對將來常態性的節水需要,才可以有充分因應的環境與條件。

根據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水利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新法將加強用水管理,修正免為水權登記範疇、修正地下水管制區之劃定目的、增訂用水計畫書之審查、管理機制及罰責、為促使耗用水資源者採取節約用水行動,增訂得對用水人徵收耗水費,但已落實執行節水措施者,得予減徵、增訂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水庫管理機關(構)核發土地使用現狀未違反本法規定之證明文件,以簡政便民、以及修正施行細則授權機關。

另外,行政院也通過《自來水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毛治國說,本案的主要精神,是希望除了從用水習慣上繼續調整民生用水外,在民生用水的相關器材上,也要達到節水標準,為達到此目標,就必須對市面上所販售、供應的器材加以規範。

他說明,目前市面上販售的用水器材中,符合節水標準的比例已達一定程度,現在則透過修法,形成強制性規範,待本修正案通過後,市面上只能販售符合節水標準的器材。

至於已安裝於居家、公共設施、商業大樓中的老舊耗水器材,毛治國說,將來也會思考其汰換機制的推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