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嫌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檢署今(2)日將李全教等人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隨即召開移審庭,經過3個多小時庭訊及評議,在晚間7點多裁定李全教以1500萬元交保,被告蔡啟新以100萬元交保、楊明達、吳春成50萬元交保,林聰彬30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李全教涉及賄選案今日偵結,檢方調查發現李全教、郭秀珠曾透過蔡啟新(市議員莊玉珠之夫)、楊明達(前台南縣議員)、吳春成(前台南縣議員)、羅進生(谷暮哈就前競選總幹事)、卓華民(前西港鄉長)、林聰彬(郭秀珠總部執行長)等人,以每票30萬元至1千萬元不等的代價,向谷暮哈就、曾王雅雲、林志展、侯澄財、蔡蘇秋金、賴惠員及唐碧娥等7名市議員行賄,但遭7人拒絕。

檢方認定,李全教等人已違反選罷法第100條第1項之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之選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選罪,先就行求賄選罪嫌部分偵結,將8人提起公訴。至於涉嫌賣票的其他議員、涉案人和相關犯行,目前還在偵辦中,預料將列為下一波起訴名單。

南檢強調,該署今年2月8日、2月13日、3月26日先後前往李全教等人住處及辦公處所等50處執行搜索,查扣電腦、手機等物,並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達100人次、調閱行動電話通聯紀錄75線及監視錄影畫面20多處等證物,經詳細比對查證後,認為李全教等人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選罪嫌明確,故先就行求賄選罪嫌部分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對於李全教被台南地檢署起訴,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他盼望法院速審速結,還給台南市民尊嚴,也呼籲國民黨正視黑金腐蝕地方政治的事實,能有所作為,讓地方政治有重見陽光的一天;他並重申:「拒絕黑金,不進議會的立場不會改變。」

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委謝龍介則對此指出,從檢方起訴書的內容來看,檢方都是根據敵對陣營議員的口供辦案,證據力很薄弱,希望未來台南地方法院能公平審判,勿枉勿縱。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