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3)天召開會議討論《勞基法》修法,包括攸關勞工最關心的工時相關條文,與會的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晚間在臉書發文,直指經濟部在會中要求要再放寬彈性工時,遭到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市勞工局長反對,最後這條被保留沒有通過,賴香伶感嘆:「勞工期待的每週40工時修法案仍出不了行政院的大門」。

2000年總統大選時,勞團要求每週40工時,當年各組總統候選人都簽署了承諾;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時曾把勞工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做為政見,勞動部也力拚修改《勞基法》,把法定工時從2週84工時修改為單週40小時,預計要在2016年上路。

賴香伶臉書上直指,條文沒有通過的原因是經濟部代表說有些業者希望把現有的8週彈性工時拉長到12週,就是說可以在12週內調配480小時的彈性排班制;甚至有代表以為2週84工時,就認定工時是以2週來計,所以變形工時有2週內、8週內的變形是本來就應該存在的。但北、桃、中、高等市的勞動局長們都表達不應該再有變形工時的擴大,主席竟然最後裁示「本條先予保留」。

賴香伶說,1935年ILO(國際勞工組織)通過47號公約,早以揭櫫「每週工時減到40小時」的精神,公務機關也早已實施40工時。她表示,2000年總統大選時,勞團要求40工時,當年各組總統候選人都簽署了承諾,最後卻在政黨較力下通過「二週84工時」及變形工時配套。

最後她感嘆說,「十餘年後的今天,勞工期待的每週40工時修法案仍出不了行政院的大門。」

這是否代表週休二日條文將胎死腹中?對此,勞動部官員稍晚表示,送往行政院的10條修正草案中,的確有3條工時相關條文保留,會在下次會議討論,「 行政院並沒有說不再開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