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社群媒體成為恐怖分子散布仇恨與威脅全球的工具,打擊網路恐怖行動雖是當務之急,但如何維護社群開放空間與社會安全,各方看法不一。

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與Youtube、Instagram等美國科技業創造的社群媒體,廣為全球運用,使用者登錄即可發表任何形式的資訊,極端分子也透過社媒與國際社會溝通,多起人質斬首事件的影像都在社媒中散布。

非政府組織「反恐計畫」(Counter Terrorism Project)執行長華勒斯(Mark Wallace)27日在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表示,開放的網路社群平台已成散布仇恨與極端團體製造黑暗的工具,伊斯蘭國在網上宣傳、招募戰士,進行網路聖戰運動。

華勒斯認為,極端分子在網上高度靈活,行動積極,綁架網路世界,遠比官方追蹤、預防與打擊行動來得有效率。

華府智庫威爾遜中心(Wilson Center)的「新恐怖主義與新媒體」報告指出,9成的恐怖活動在網路進行,社群平台形同激進分子藏匿身分的防火牆,網民在組群上可詢問如何參與,甚至發動攻擊。

臉書與推特等企業高度成長之際,長期掙扎於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的兩難,網路社媒不審查與不編輯的使用者自主模式,效力遠比傳統媒介來得高,但也創造新問題。

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槍擊事件後,法國政府希望聯合國在國際法架構下,找出讓社媒負起防止恐怖分子運用的責任,但基於人權與言論自由,網路內容審查難有共識。

新美國基金會(New America Foundation)數位權利研究主任馬金農(Rebecca MacKinnon)指出,中國大陸與委內瑞拉都是濫用反恐法律、監禁運動分子與記者的國度,也是聯合國會員,網路反恐對話必須讓各界參與討論。

她認為,網路公司如要設置規範機制,對抗恐怖主義,必須伴隨更高的透明度,讓各界,特別是受影響的團體有對話的機會。